《人民的名义》被起诉侵权?法官:不受法律保护
大家都知道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经播出就就特别火,当时更新的时候几乎人人都在追剧、都在讨论电视情节。但有不少网友调侃该剧从播出到现在一直在打官司,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事件原委
李霞曾经在检察院有这22年的工作经历并且也在法院工作了三年,自2008年6月,她开始创作自己的官场反腐小说《生死捍卫》,一直到2010年9月到11月一直发表连载于《检察日报》,随后由海南日报社出版成书。2017年1月,由小说家周梅森写的《人民的名义》一书问世,李霞觉得这部小说里面的一些内容与自己写的《生死捍卫》一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后来经过比对分析,发现《人民的名义》一书与自己的《生死捍卫》在关键情节、人物关系、场景描写和语言表达等方面都有大量抄袭的嫌疑,认为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抄袭了自己的《生死捍卫》,没有给书写自己的署名甚至没有得到自己的许可,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所以就对《人民的名义》一书提起诉讼。
事件发展
《生死捍卫》作者李霞将《人民的名义》告上法庭之后,北京出版集团立即对涉案书籍《人民的名义》采取停止发行措施,随后作者周梅森以及以及相关涉事媒体立即向李霞赔礼道歉,周梅森赔偿李霞经济损失80万元,由《人民的名义》出版公司北京出版社向李霞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案件一审处理
不久后,法院对于此次侵权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其结果让人出乎意料。
法院认为,判定侵权案件的基本规则是“接触”+“实质相似”,这里“接触”意思是指被告人有机会接触到或者了解到原告的原创作品,而“实质相似”的意思是后来出版的作品和先前出版的作品在内容上有实质性的相似之处。李霞的《生死捍卫》出版于2010年,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出版于2017年,理论上,后者与前者满足了“接触”这个条件。止于有没有“实质相似”,此次法院的判决切入点就在这里。
而通过具体比对得知,小说《人民的名义》与小说《生死捍卫》在写作方式、环境描写、情节设置、角色等几个方面并没有实质相似之处。认为不构成侵权,所以驳回上诉。
案件二审处理
一审被驳回之后,李霞不服,觉得周梅森就是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所以进行二次上诉。
2019年6月13日,该案件进行二次审判,通过现场比对取证,在对一些情节进行现场分析之后,法官依然觉得没有构成侵权的条件,当庭劝告李霞,案件审理从2019年6月13日上午9点一直审理到下午一点,李霞始终不接受任何调节,始终认为是侵权,所以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来源:百度
事件原委
李霞曾经在检察院有这22年的工作经历并且也在法院工作了三年,自2008年6月,她开始创作自己的官场反腐小说《生死捍卫》,一直到2010年9月到11月一直发表连载于《检察日报》,随后由海南日报社出版成书。2017年1月,由小说家周梅森写的《人民的名义》一书问世,李霞觉得这部小说里面的一些内容与自己写的《生死捍卫》一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后来经过比对分析,发现《人民的名义》一书与自己的《生死捍卫》在关键情节、人物关系、场景描写和语言表达等方面都有大量抄袭的嫌疑,认为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抄袭了自己的《生死捍卫》,没有给书写自己的署名甚至没有得到自己的许可,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所以就对《人民的名义》一书提起诉讼。
事件发展
《生死捍卫》作者李霞将《人民的名义》告上法庭之后,北京出版集团立即对涉案书籍《人民的名义》采取停止发行措施,随后作者周梅森以及以及相关涉事媒体立即向李霞赔礼道歉,周梅森赔偿李霞经济损失80万元,由《人民的名义》出版公司北京出版社向李霞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案件一审处理
不久后,法院对于此次侵权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其结果让人出乎意料。
法院认为,判定侵权案件的基本规则是“接触”+“实质相似”,这里“接触”意思是指被告人有机会接触到或者了解到原告的原创作品,而“实质相似”的意思是后来出版的作品和先前出版的作品在内容上有实质性的相似之处。李霞的《生死捍卫》出版于2010年,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出版于2017年,理论上,后者与前者满足了“接触”这个条件。止于有没有“实质相似”,此次法院的判决切入点就在这里。
而通过具体比对得知,小说《人民的名义》与小说《生死捍卫》在写作方式、环境描写、情节设置、角色等几个方面并没有实质相似之处。认为不构成侵权,所以驳回上诉。
案件二审处理
一审被驳回之后,李霞不服,觉得周梅森就是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所以进行二次上诉。
2019年6月13日,该案件进行二次审判,通过现场比对取证,在对一些情节进行现场分析之后,法官依然觉得没有构成侵权的条件,当庭劝告李霞,案件审理从2019年6月13日上午9点一直审理到下午一点,李霞始终不接受任何调节,始终认为是侵权,所以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