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战临近 商家疲于应对“二选一”
华云网10月31日(云樵综合) 双十一临近,电商领域竞争开始白热化。自10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了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件的最终管辖权后,电商领域“二选一”话题又被推上风口浪尖。
所谓“二选一”,是指部分电商平台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平台要求商家在自己与竞争对手之间“二选一”的乱象愈演愈烈,一些曾经指责他人“二选一”的平台如今也被指存在“二选一”行为。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平台竞争,商家受伤
有业内人士指出,“二选一”受伤最深的不是平台,而是“那些没日没夜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
“就在各平台启动‘双11’预热的时候,甲平台与我们对接的工作人员来电,要求我们在两天内关掉开在乙平台上的店,不然就要对我们采取‘措施’。”近日,商家刘先生向媒体爆料称遭遇平台强制“二选一”。由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其在乙平台的旗舰店,刘先生在甲平台上的店铺搜索排名一落千丈。
此前,在“6·18”电商促销期间,家电企业格兰仕3天内连发8条声明,怒斥电商平台胁迫“二选一”。格兰仕称,自拜访另一电商平台拼多多以来,其在某平台的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导致其损失了近60%的营业额。
“商家对于‘二选一’的容忍已经绷紧至极限。”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表示,自去年10月以来,“二选一”愈演愈烈,仅拼多多就有超过1000家知名品牌旗舰店遭受波及,受影响的中小型品牌数以万计。
手段隐蔽监管难
相关部门对“二选一”的监管趋严,倒逼着不公平竞争的手段也在升级,不公平竞争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这就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目前平台逼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不同于以往,变得越来越隐蔽,直接导致监管部门在调查平台“二选一”行为时取证难。
“早期平台还会给商户发一纸通文,明确告知商户不能到别的平台开店或者要关掉其他平台的店铺,现在最多就是打个电话口头通知一下,确实难以取证。”赵占领说。
此外赵占领还表示,平台“二选一”的手段也在升级,例如用搜索降权、流量限制等逼迫商家做出选择。“但搜索降权,一般情况下还是能取证的。可以使用同一个关键词,对比某一段时间搜索的结果来判断,但是这也只是参考因素之一。但流量限制几乎无法取证,因为商家的流量减少可能由很多因素导致,想证明流量减少是因为平台在后台做了手脚几乎没有可能。”赵占领说。
消费者利益受损
业内人士对于“二选一”问题表示,消费者本来可以到不同的平台购买产品,但是“二选一”影响了消费者本该有的多方位选择。比如有的平台,通过组合等形式购买货品,可能价格更加合适,更加优惠,但是现在却只能在“唯一”的电商平台采购,这样让消费者没得选,更错失了有可能享受到的更大的优惠。
“二选一”说到底,就是竞争,是为了抢夺用户和消费者。但市场需要良性竞争,而良性竞争背后,则是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购物平台,更好的购物环境,优质的货品商品,这才应该是不同平台、不同商家应该共同为之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