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破获一起销售假酒案!国窖1573白酒…
导 读
2019年11月11日,丰润区公安局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的销售假酒案,刑事拘留1人,剔除了一大食品安全隐患。
2019年8月21日,唐山市公安局指派丰润区公安局,对唐山百川有限公司从唐山某商贸公司购买的国窖1573白酒中有十余箱疑似假酒的案件线索进行彻查。丰润区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并做出“此案关乎民生,必须全力攻坚,尽快破案”的指示。
专案组结合有关部门对唐山百川有限公司库房内的国窖1573白酒进行了鉴定,其中32瓶38度酒和70瓶52度酒被鉴定为假酒,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因买卖交易时间已近一年,且主要环节存在很大分歧,致使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为此,专案组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深度研判,确定侦查方向;辗转市区、高新区等地查证线索,搜集证据。经过两个多月坚持不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终于掌握了充足证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宣某明和张某,并于11月11日将宣某明抓获。
经查,2018年12月26日,唐山某商贸公司业务经理宣某明伙同送货司机张某等人在为唐山市百川有限公司运送国窖1573白酒的过程中存在销售假酒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宣某明(男,32岁,丰润区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
来源:丰润12345 区公安局 编辑:阿星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