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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亏心事 走得正 做了亏心事 行不直其财联合姚轻破获盗窃电动车案

发布时间:2019-11-18 14:24:30

犯罪嫌疑人陈某芬指认盗窃电动车

11月14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与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成功破获1起盗窃电动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电动车1辆。

当日凌晨0时许,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依法传唤1名涉嫌盗窃电动车的可疑男子陈某芬,因该电动车在商品街一巷某市场附近被盗,凤凰派出所与河东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取得联系,并将该案件向河东派出所进行移交。

经查,市民叶先生于去年7月28日下午17时30分骑乘刚购回不久的电动车(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市场价格为3116元人民币)到商品街一巷某市场楼上接孩子,因一时疏忽未拔钥匙,被路过的嫌疑人陈某芬发现并盗走,用于自己日常工作的出行使用。今年11月14日凌晨0时许,黄姚轻行动中队在执行任务时发现陈某芬驾驶1辆电动车鬼鬼祟祟,在上前盘查后发现购买电动车的有关信息与该男子不符,且陈某芬言语支吾,经电话联系车主叶先生了解情况后,依法将陈某芬传唤,与河东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进行对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芬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陈某芬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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