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莫任性,随意调头酿苦果!
随着蒙自交通的快速发展,大家出行都会选择高速公路,但方便快捷的同时对于一些不会看指示牌的驾驶员来说,上高速太难啦!
近日,蒙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天猴高速往文山方向K6+20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蒙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李坤霆:
上午11时20分,一辆云G号牌的货车沿天猴高速往文山方向,行至K6+200米路段,驾驶员王某某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于是在路边停车,看到中央分隔带有红色的水码在挡着,便把水码挪开,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调头。
就在他调头的时候,由于没有看到对向车道行驶的车,导致一辆文山往蒙自方向超车道上正常行驶的云A号牌小型轿车闪避不及,造成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右侧面与王某某驾驶的云G货车右后侧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过民警的勘验,该轻型货车驾驶员王某某因为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调头引发此事故,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快速勘查完现场后,恢复交通。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路段中央分隔带的开口是为了给道路救援车、清障车等应急车设置的,不允许非法掉头。
蒙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李坤霆: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发现自己走错了路,正确的做法是继续行驶至下一个收费站,下高速以后在重新规划路线,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引发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
经调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掉头的货车驾驶员王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受到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十一)项:驾驶机动车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