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旗一男子酒后骚扰110被拘留!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 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打击。
2019年11月15日,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天山镇村民苏某酒后骚扰110报警电话,在接警员屡次告知其“如不报警,请不要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占用公共资源”的情况下,苏某仍不听劝阻,继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十余次。
天山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迅速出警,同时通知村警迅速到苏某家中了解情况。村警反馈称:苏某醉酒在家中,当询问其是否有事报警时,苏某无故对村警进行辱骂,并将村警赶出家门。随后,天山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
经调查:11月15日14时33分至19时39分,天山镇村民苏某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14次,通话总时长达16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人苏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警方呼吁:请正确拨打110,把机会和时间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普法小知识
110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的受理人民群众报警求助的全国统一的特种服务电话号码。110服务台全天24小时服务,职责范围主要包括报警、求助、投诉三个方面,其具体服务内容为: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关的报警。
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受理投诉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