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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男子强制猥亵女大学生获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9-11-25 16:12:06

全媒体记者 黄辉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拾荒男子在校园内强制猥亵女学生的案件,一审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0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周某在江西省宜春一大学校院内捡矿泉水瓶,发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女生程某,遂一路尾随。程某发现周某后,立即大声呼喊并逃跑,周某则迅速赶上程某将其推倒在地,并按压住程某,用下体顶住其臀部,并对其进行抚摸。因程某持续呼救后被人发现,周某随后逃离现场。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某伤情为轻微伤。

同年6月13日9时许,侦查人员在袁州区湖田镇政府旁一煤球厂门口将周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并致其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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