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成拒聘理由
文/俞平 画/王铎
23岁的小闫向杭州某公司投递简历,应聘“法务”和“董事长助理”两个职位。该公司在查看小闫简历一分钟后,发送了两份不适合此岗位的通知。“不合适原因”栏上赫然写着“某地人”三个字。小闫愤而起诉,法院认定该公司对小闫构成地域歧视,侵害其平等就业权。(据《钱江晚报》)
点评:尽管我们时常呼吁就业平等,但诸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等现象仍然存在于职场之中。这既是对求职者的一种人格侮辱,也侵犯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逾越了法律底线。小闫依法维权的行为,给其他求职者做出了良性示范,也给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