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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万元!发现这类线索请举报,刚有人领走2万

发布时间:2019-12-24 06:06:58

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

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有的甚至成为涉黑涉恶案件的源头

南宁警方对黄赌违法犯罪“零容忍”

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

深挖幕后“保护伞”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黄赌违法犯罪线索

请积极向警方举报

12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又有一名热心市民成功从警方手里领到了举报奖励2万元。

2019年9月下旬,这位热心市民发现位于南宁佛子岭路的某贸易有限公司显得很神秘,该公司经常有很多人开着豪车前来在里面聚集到很深夜才离开,不像是普通的贸易公司。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确定这些人是在聚众赌博,10月9日,这名热心市民向治安支队对该赌博场所进行了举报。

治安支队民警经过摸排确定举报属实,10月24日,治安支队组织良庆分局对该赌博窝点进行一锅端,现场抓获涉赌人员15人,查扣赌客车辆8辆,扣押涉赌资金26万元、管制刀具2把、赌具一批。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逮捕1人,取保候审3人。

根据2019年7月,南宁警方发布《南宁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按《南宁市公安机关举报黄赌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举报线索的热心市民相应奖励。

据了解,截至目前,今年以来,治安支队已经向2名举报市民兑现举报奖金。

那么什么样的黄赌违法犯罪活动

在举报范围内

奖励标准和举报要求如何?

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1、介绍、容留、引诱、强迫、组织他人卖淫活动;

2、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活动;

3、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4、制作、复制、出版、运输、贩卖、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和传播淫秽信息的。

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1、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组织赌博活动;

2、协助组织赌博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含赌博机)、赌款和其他便利条件活动;

3、暴力护赌、追讨赌债活动;

4、参与赌博活动

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1、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0至3000元奖励;

2、属一般刑事案件,给予3000至10000元奖励;

3、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人以上或缴获淫秽物品5000件以上,给予10000元至30000元奖励;

4、属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缴获淫秽物品1万件以上,给予30000元至50000元奖励。

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1、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0至3000元奖励;

2、属一般刑事案件,给予3000至10000元奖励;

3、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赌资20万元以上,给予10000元至30000元奖励;

4、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现场缴获赌资50万元以上,给予30000元至50000元奖励。

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对查清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该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举报一个线索实行奖励。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捏造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资金,以及以举报为名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干扰有关单位和个人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予奖励情形

1

新闻媒体已曝光或者办案单位已掌握发现的黄赌违法犯罪线索;

2 举报线索为匿名举报或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

3 办案单位认为不应奖励的其他举报线索。

| 本报记者:刘康

| 本报通讯员:何京霖

| 部分来源:南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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