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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强”的代价!男子一个月两次无证驾驶,被拘留10天

发布时间:2019-12-24 08:52:34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的人偏偏明知故犯,不断挑战法律底线。近日,武汉长江大桥交通大队查获一起二次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受到严惩。

12月19日上午,武汉长江大桥交通大队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开展交通违法整治。10时09分,系统预警:一辆从长江大桥汉阳往武昌方向行驶的鄂AQ9*的黑色现代小轿车逾期未检验。

整治民警随即展开布控,并成功控制住车辆及驾驶员杨某某。经民警核查发现,不但该车逾期未检验,而且杨某某的驾驶证因6年未审,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将车辆予以暂扣,并将杨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据查,杨某某在2019年11月下旬因无证驾驶已被警方依法处罚并行政拘留过一次,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他又面临“二进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严厉惩处,同时,交通大队还要对其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肖肖 通讯员欧金华 李杰 编辑黄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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