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街头抱摔猛踹女孩,还朝路人疯狂叫嚣:你去报警啊
24日中午,@杭州公安 的一条微博引发网友关注!
根据视频记录的时间显示,事情发生在12月20日晚上6时53分左右,监控记录下了一男子殴打一个年轻女子的一幕。
记者从园区物业处找到了事发时的监控。的确,视频全程都能听到女生凄厉的哭喊声。当时男子追上女子后,先是一个抱摔,然后还跳起用脚狠踹了女生的头部。
打人这一幕正巧被园区内陈先生(化名)公司的监控拍到,听到动静的陈先生出门制止,对方男子还拿话呛他,“关你屁事啊,你要报警你就报好了 。”
陈先生发微博描述亲眼目睹的全过程↓↓↓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陈先生有些发懵。
过了没多久,男子停止了暴行,转身离开。而被打女子则自己站了起来,跟着男子走了,也没有反抗或者是求救的意思。
陈先生说,可能这个女生,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长期的隐忍,或者说不断接受这种暴力,不敢去发声,“有没有可能是一种家暴的行为。”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记者通过云狐科技园物业,拿到了园区内更多道路监控。
20日傍晚6点53分左右,女子从云狐科技园东南角,也就是长河路与滨安路交叉口旁的绿化带小路,跑进了园区,边跑还边回头看。
紧接着,监控里就出现了男子,在后面跑步追赶。大约奔跑50米后,女子左转,继续跑到陈先生店门口时,被男子追上,紧接着就出现了施暴的那一幕。
之后,两人原路返回。
一路上都是男子在前,女子跟在后面。男子多次转身跟女的说了些什么,从肢体语言看,男子情绪比较激动。
等走回到园区东南角,绿化带小路上时,男子突然抬起右手,发力打了女生一耳光,紧接着伸出左手去掐女子的脸,在女子做出遮挡动作后,男子又是右手一记耳光。之后,两人离开,消失在了园区监控拍不到的地方。
目前,杭州警方已正式立案,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看了监控,相信很多人都会问,为何女子不反抗,还是乖乖跟着施暴男子走了?不少市民说,面对暴力,大家都觉得女性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网友留言: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女性必须学会保护自己呀!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可是有人要问,20日傍晚发生的这起暴力事件,两人也许只是情侣,并没有共同生活,《反家庭暴力法》能保护受害者吗?
2016年,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的定义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但是该法则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就是说在中国,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相似,隐蔽性高,公权力不易察觉,也是被纳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约束。
而且,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殴打、残害等此类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这类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遭遇家暴第一时间未报案就无法立案?
此外,关于家暴,网络上也存在一种说法,即当事人未在遭遇家暴的第一时间报案,往往无法立案。
据一位律师讲述,这种观点可能来自于一部分取证困难的家暴情况。“如果身体上的伤在一段时间后自愈了,当事人报警又比较晚就没有办法去做相应的鉴定;或者看不出相应的伤痕存在,医学检查无法确定伤情存在,取证就存在困难。”
具体到此事,律师认为,从监控录像视频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男子在对女孩施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一样要受到法律约束。遭遇家暴,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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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法官提醒:
1、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就应当及时就医、尽快报警,在必要情况下进行伤情鉴定;
2、遭遇暴力殴打的过程中,尽可能进行取证,如拍照、录音录像等;
3、注意收集居(村)委会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调解笔录、派出所的报警记录等,采用尽可能多的方式保存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而不仅仅是提供受害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