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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郯城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20-01-10 03:55:21

2019年11月30日17时20分许,郯城县一市民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称:在刘瓦线马头镇宋庄村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自行车倒在路东边,一伤者躺在路上,有两辆摩托车在现场,两个人在现场指挥过往车辆,其中一人打了120急救电话。接警后,郯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黄荣硕带队勘察现场,在现场未找到事故车辆及嫌疑人,经联系报警人,称因天气下雨、视线较差,他在现场等到120急救车到达之后就离开了,那两个人也在伤者上了急救车之后骑摩托车离开了。

有人拨打了110,也有人拨打了120,还有两人在现场保护现场指挥交通,伤者也被急救车拉走了,但现场唯独没有肇事者。谁是肇事者?他去哪里了?这是民警黄荣硕急需搞清楚的。

民警和联系了报警人,报警人称因当时天气下雨,视线较差,他没有看清现场指挥交通的两个人体貌特征。后经民警侦查,认定在现场的两辆摩托车其中一辆为肇事车辆,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依法传唤当时在现场的归昌乡居民王某宾和曹某民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王某彬自称是做好事帮着救伤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事实面前,王某彬承认了其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王某彬是归昌乡人,在经济开发区某工地打工,当天下午王某斌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撞上了自行车驾驶人安某云,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工友曹某民驾驶摩托车随后赶到,王某彬告诉曹某民自己是做好事帮助打120并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曹某民便也加入了“义工”行列,再后来报警的路人经过,路人得知只打了120、没有打110报警时,便拨打了110报警,三个人在在等到了救护车把伤者拉走,王某彬只字未提撞人的事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于是便出现了民警来到现场不见了肇事者的情景。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交通肇事者找到了,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2020年1月8日,伤者安某云的家属给郯城交警大队送来了锦旗,感谢黄荣硕警官和辅警宋东东及时破案。目前,伤者已经伤愈出院。(朱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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