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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一造谣者迫于压力投案 长垣警方依法拘留十日

发布时间:2020-02-18 04:46:53

2月9日,长垣微警局在巡查时发现,一条“这个女的是长垣范屯了,已经确诊咯,从宏力医院跑了”的虚假图文在我市微信群、朋友圈中流传,引起群众恐慌。随即发布题为《警方喊话:该信息制造者,立即投案》的文章辟谣,并敦促制作虚假信息的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网友纷纷转发,短时间内阅读量达8万 。

2月11日,该虚假信息制造者张某峰(男,39岁,封丘县人)迫于压力主动到长垣市公安局蒲东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为搏眼球,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拼制外地图片,捏造炮制患者逃离医院的信息,并转发微信群中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长垣微警局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平安长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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