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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上商贸企业税费减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12 03:26:50

一、政策内容

为鼓励我市“宅经济”发展,对于在今年上半年开办线上线下 结合的社区生鲜超市和便利店的限上商贸企业实行 50% 的税费减免。

二、申报对象

滕州本地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今年上半年开办线 上线下结合的社区生鲜超市和便利店的限上商贸企业。

三、操作流程

(一)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话、网络、上门办 理等途径在 2020 年 7 月底前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减免税费核准 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申请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2. 上半年线上 线下结合的社区生鲜超市和便利店经营销售证明;3. 上半年线上线 下结合的社区生鲜超市和便利店纳税证明;4. 限上企业证明材料(批发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 2000 万元以上,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上)。

(二)核准。税务机关受理后在 2020 年 8 月统一办理减免税 核准。

(三)税费减免。核准通过后,市税务局将统一对符合税费减 免规定的企业实现上半年税费减免 50%。

四、兑现时间

2020 年 9 月份

五、职责分工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投资促进 中心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

24小时服务电话0531-8096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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