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000670)受损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000670)受损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600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5月26日晚间,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70号)。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其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盈方微约定开展数据中心服务业务,但2015年8月、9月并未实际履行相关义务;
二、盈方微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盈方微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双律师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时效暂定为从2019年5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止。
律师声明:上述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投资者材料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双律师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如拟索赔,应向律师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和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判定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正式代理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