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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疫情防控检查点!济南莱芜“豪横哥”获刑2年6个月

发布时间:2020-03-21 04:49:17

3月20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月7日,李某某步行经过菜芜区某社区路口时,毁坏社区设置的疫情防控围挡。次日,李某某又经过该路口时,看到昨日破坏的围挡已修复,于是又撕毁围挡后离开。

2月12日,在李某某酒后驾车回家途经莱芜某村时,因路被封,其在该处的疫情防控检查点大声喊叫,持木棍砸坏检查点的木桌、警示牌,损毁了两辆停放在路中间用于执勤的车辆,并将车内物品抛洒在现场,后驾车逃离,村委委员王某报警。民警出警后,多次让李某某停车配合检查,李某某拒不配合驾车逃窜,至钢城区某镇时因无法通行遂弃车逃跑。

检察机关指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济南市莱芜区为落实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按照莱芜区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部署,各村居、社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并设立相应的围挡设施、检查点。被告人李某某因对上述疫情防控措施不满,不顾警示告知,分别于2月7日、8日、12日任意损毁疫情防控设施,严重破坏了疫情管理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发泄对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满情绪,无事生非,多次任意毁损疫情防控设施,破坏社会秩序,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是自首,且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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